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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,在深圳、佛山、东莞、珠海、惠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,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,可不再提交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。 此前,如果是在广州买房,想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,首先需要在广州缴存公积金;或者虽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,但是必须属于广州户口。 
通知截图 以下是通知全文 :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: 在深圳、佛山、东莞、珠海、惠州、中山、江门、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,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,可不再提交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。 特此通知。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(本文来源: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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